无尘车间设计中,关于消防安全部分的要求,重点是对净化材料的防火等级有明确要求,同时对安全出入口要做规范合理的布局,简述如下:
一、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无尘车间的吊顶材料应为非燃烧体, 其耐火极限不宜小于0.25小时。
二、无尘车间内一般的生产工作间的火灾危险性,可按防火要求附录三进行分类。
三、甲、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,宜采用单层厂房。其防火墙间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为:单层厂房应为3000平方米,多层厂房应为2000平方米。
四、甲、乙类生产或设置在甲、乙类生产环境中的装配式无尘车间, 其顶棚天花和间隔壁板材料(包括内部填充物)应为非燃烧体。
五、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,其洁净生产区域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,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。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,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6小时。穿过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,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。
六、技术竖井井壁应为非燃烧体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。井壁上检查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.6小时;竖井内在各层或间隔一层楼板处,应 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水平防火分隔;穿过水平防火分隔的管线周围空隙,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。
七、无尘车间每一生产层、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应规划安全出口,其数量均不应少于两个。